根据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8月20日,国资委党委第三巡视组对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林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9月28日,巡视组向中林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国资委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中林集团党委对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并从4个方面14大项44个具体问题提出了97项整改措施。截止目前,97项整改措施中有92项措施已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集中整改措施完成率达94.85%,制定并完善了关于党建、投资、人事和纪检等各类规章制度32项。
(一)深入学习领会,迅速部署整改工作
巡视工作是对中林集团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政治责任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近年来公司改革发展的一次系统梳理。巡视意见反馈后,中林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巡视整改专题党委会,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全国巡视工作会议部署及《关于中央部委、中央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入贯彻落实国资委党委巡视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和郝鹏书记讲话精神。10月23日,中林集团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国资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会议精神,在全集团内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坚决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认真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确保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十九届五中全会,中林集团先后召开3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紧密结合巡视反馈问题,对相关理论知识、文件内容和会议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再深化,对整改任务进行了再梳理、再细化,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责任
中林集团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集团巡视整改工作。党委书记是整改第一责任人,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线索处置亲自过问、突出问题亲自督办,从严要求,狠抓整改责任落实。党委委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集团总部和下属党建工作联系点二级企业亲自进行督导管理。设立了巡视整改办公室,负责全集团巡视整改的协调和督促工作。建立领导负责、工作例会、请示报告、审验销号、考核评价和督办问责机制,以简报形式定期通报整改进度,形成整改工作常态化、机制化,确保解决一个问题,工作就向前推进一步,切实提高巡视整改工作针对性、有效性和长期性。在全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中林集团形成了党委书记抓总,分管领导抓面,各单位抓线,专项整改抓点,纪委、人事抓督的全方位、多角度,重落实、重实效的整改工作体系,有力推动了巡视整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将国资委党委第三巡视组对中林集团党委选人用人、巡视工作存在问题的整改作为集团党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并研究、一体推进、狠抓落实。自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中林集团先后组织召开6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党委会听取了5次汇报,巡视整改办召开了14次例会、4次协调会。
(三)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
坚持从严从实、突出问题导向,中林集团对照每一项问题,逐字逐句分析、逐条逐项研究,期间多次向国资委巡视办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建议。经过反复论证、多次修订,制定了《关于落实国资委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及巡视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个方面14大项44个具体问题,一对一、点对点进行梳理分析,进一步细化分解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阶段整改”“长期坚持”的要求,研究制定了97项整改措施,逐项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完成时间,坚决做到措施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坚决做到按时间进度、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具备条件且短期内能够整改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对难度较大但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采取先刹车、后完善的办法,综合施策、集中发力;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逐步进行消化。各子公司按照集团统一部署,制定了相应巡视整改方案,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机构、监督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全集团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确保巡视整改全覆盖、无死角。
(四)聚焦重点问题,点面结合推进整改
围绕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企业改革、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等9个方面内容,中林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下属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切实把巡视反馈的问题研究透、解决好,确保巡视整改各项任务坚决有效落实。针对自身发展定位、重难点问题,开展了“坚守主责主业”、“降杠杆减负债”等5个方面专项整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作,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整改。11月20日,中林集团组织召开了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开展专题调研和专项整改工作的基础上,集团班子成员之间按照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和真负责的要求,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明确了整改努力的方向,形成了直面问题、正视问题、坚决整改的高度共识。各子公司按照集团党委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夯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基础。
(五)强化督办问责,实现日常监督持续监督
建立整改监督机制,制定《关于监督推动国资委党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的工作方案》和《中国林业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整改联动机制,加强集团纪委、党委组织部、巡视办、整改办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集团纪委参加(列席)集团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以及工作协调会、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履行监督职能。建立督办问责机制,制定巡视整改监督工作方案,监督指导具体整改工作。党委研究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充分听取纪委意见建议;积极支持纪委开展巡视整改预验收,及时征求纪委对党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意见建议。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整改落实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与干部任用、薪酬分配挂钩。强化监督检查,集团纪委和党委组织部负责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及时了解掌握、督促检查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通过调阅整改方案、整改台账、阶段性整改报告以及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等材料,确保整改工作全面、有序、按时推进。
二、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中林集团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紧紧围绕国资委党委第三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坚定不移地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具体整改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够充分方面的整改情况
1.针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系统扎实的问题
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的通知》,制定了学习宣传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方案,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10月份,举办了2期专题研修班,实现了中层以上干部全覆盖。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意见》,指导各企业党组织进一步完善了学习制度。三是制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实施方案》,在党委工作规则中进一步明确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制度。四是召开中林集团“十四五”规划启动会暨专项研讨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公司实际、聚焦重点,进一步明确“十四五”发展目标和实施路径,扎实做好“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
2.针对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不够充分的问题
一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抚林造林面积、收储林地面积等指标纳入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各子公司积极履行主责主业,持续强化战略定力。二是修订《发展战略和规划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发展规划编制要求,跟踪外部环境和企业经营变化,持续优化实施路径,提高战略前瞻性、可实现性和规划科学性、可操作性,保证战略规划有效落地。三是持续强化“森林+”战略,引导和支持重庆、广西、黑龙江等林地建设项目,新增约300万亩境内林地(含储备林105万亩),进一步扩大了林地占有量。四是制定中林集团“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和“十四五”调研实施计划,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实现全方位调研,为“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编制奠定重要基础。五是依据国资委及集团制定的投资负面清单,全面梳理和盘点现有投资在建项目,对照国资委核定的非主业投资比例,严控非主业投资。六是全面开展“两非”剥离专项工作,制定了《“两非”剥离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主动剥离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业、非优势企业(业务),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业务布局。七是完成对涉及以配套康养中心、老年公寓等为名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的3个项目梳理工作,就生态康养项目中存在变相从事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坚决予以停止,做到了立行立改。八是修订完善三会决策权限管理办法等制度和规则,进一步细化“三会”研究范围,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九是全面落实国资委党委关于“三重一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要求,结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运行监管系统,在所属二级企业及重点三级企业建立完成监管系统,同时分别对物资公司、森旅控股、林产工业的“三重一大”落实情况进行了抽查督办,在制度建设、议题研究、执行落实方面进行了指导整改。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措施不够到位的问题
一是成立了降杠杆减负债专项工作小组,压实工作责任。截至2020年11月底,中林集团资产负债率低于国资委管控线,较6月底巡视入驻时下降4.82个百分点。二是充分考虑项目投资对集团整体资产负债率影响,将资产负债率作为关键指标纳入投资项目审核标准,提高项目质量。三是下发《关于2020年度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补充事项的通知》,将资产负债率作为约束性指标,提升资产负债率考核权重占比,强化考核硬约束。四是印发《关于开展贸易有关问题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二级企业限期开展自查,并已全面停止了与相关企业的业务合作,正及时结清往来款项,对尚未履行完成的合同,做好货权控制,严防经营风险发生。五是将贸易风险防控纳入专项整改工作,作为日常审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工作的关注重点,督促子公司定期梳理排查业务管控情况,切实有效防范化解贸易风险。六是全面梳理所属非全资企业担保情况,逐步落实与合作方股东签署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严格落实对非全资企业担保保证金上缴制度。七是制定目标公司重组实施工作方案,成立重组实施工作组,梳理已承债情况,建立承债台账,有效推动重组工作落实落地。八是修订《投资管理办法》,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审核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子公司投资项目行为,切实加强投资管控能力。九是全面梳理中林集团三年内项目完成情况,制定《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管理实施细则》,强化投资项目年度报告分析,严控投资完成率考核,建立“战略方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投资项目”管理体系。
4.针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一是指导种子公司制定并印发《关于种子种苗科研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种子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施种子种苗可研专项工作。二是梳理近三年集团及子公司科技创新指标,制定并印发了《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工作的指导意见》,不断发挥林业产业创新引领支撑作用。三是深入研究双循环新格局下的产业链、供应链发展变化趋势,形成了《双循环格局下木材产业链、供应链研究》,进一步加强与地方政府合作,积极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在国土绿化、乡村振兴国家战略中发挥国家队和主力军作用。四是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调研,进一步剖析集团公司产业结构情况,形成《中林集团产业结构分析》,进一步推动集团“十四五”战略规划落地,提升规划可操作性。五是加大盈利质量考核力度,对营业收入利润率指标设置年度考核奋斗值,将归母净利润纳入企业经营难度系数参数,引导各子公司提升资本回报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六是将“压减”工作纳入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明确各子公司户数和管理层级管控目标,切实保障“压减”工作有序推进。七是制定投资项目审核标准,充分考虑各公司木材经营品种和区域布局,严控木材贸易类企业数量。八是制定《关于推进业务整合优化的意见》,统筹推进业务整合、资产结构优化和经营协作,逐步打造公司市场竞争优势。九是科学制定年度压减计划,实时跟踪各子公司法人户数和管理层级变化,完成了2户法人单位的压减任务,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十是稳步推进国际化经营工作,获得了境外110万亩林地经营权,持续扩大境外森林资源控制规模。十一是建立了国际化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对国际化业务以及进出口贸易进行动态监管,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按月进出口数据汇总,为形成分析报告做好数据支撑。
5.针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部署和国资委工作要求,印发《集团公司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及配套工作台账,成立改革三年行动专项工作小组。组织召开了改革三年行动工作现场推进会,为下一步“双百”试点企业改革工作奠定基础。二是加快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改革,出台了《职业经理人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和市场化退出等相关要求;指导“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行动”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目前种子公司和林场公司在推行职业经理人上作出了积极的探索。三是下达《关于两金占流动资产比重指标完成进度的提示》,提示各子公司关注“两金”占用,从清理库存、加快应收款回收、合理使用结算方式等多方面入手,统筹安排年底各项经营工作,确保完成“两金”年度考核任务。四是督导有关二级企业修订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体系,强化跟踪管理。五是组织排查所属企业贸易类业务、与混合所有制民营股东方及其关联企业业务往来、预付应收款项未及时结算引起的资金占用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长期未结算款项,要求有关企业及时采取措施,尽快结清款项,同时积极查找问题隐患,及时防范化解贸易风险。六是全面梳理排查工程项目招标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以招投标管理为重点,对所属混合所有制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提交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坚决整改彻底。七是对集团所属三级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人员情况进行调研,并形成三级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调研情况报告。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6.针对履行“两个责任”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针对国资委党委第三巡视组向中林集团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信访件,建立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专门台账,优先处置,集中办理,加快办结,确保质量。二是修订完善《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三是结合信访监督、执纪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专项监督等了解掌握的总体情况,组织开展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重新审视和研判,作出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基本判断,并在党委会、战略研讨会、纪委书记座谈会、领导干部集体廉洁谈话中反复分析当前形势,引导党员干部提升从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意识和紧迫感。总结报送《2020年度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四是要求相关企业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并按月上报。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持续跟进资金追回、制度完善及其他方面后续处理情况。五是印发《关于推进工程项目审计监督的指导意见(试行)》,督促各子公司逐步提高工程项目审计监督覆盖率,促进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提升。六是制定《开展问责工作程序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梳理汇总问责适用情形,规范问责工作流程,为精准规范问责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工作细则》,把注重发现造成重大损失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基本工作要求,在案件线索查办中注重对线索的深挖细查和分析研判。
7.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制定《中林集团调查研究工作管理办法》《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实施细则》,要求二级企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相关制度,规范调查研究工作。二是修订《集团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办法》《总部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子公司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三是修订完善《公务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办法》,规范车辆购置及费用管理等内容,指导和督促子公司修订相关制度。四是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达到以案促改的目的。五是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工作部署,印发《关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紧盯“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党组织、纪检机构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六个“紧盯”,加强节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在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座谈会上,对节日期间紧盯“四风”问题有关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强调和安排。六是建立健全涵盖监督执纪问责等内容的相关制度14项,为精准规范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制度保障。对案件线索查办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及时通过发布纪律检查建议的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流程。
8.针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推进所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二级企业纪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职责权限,重点三级企业配备纪检委员以及相关工作机制的建立健全。指导二级企业加快对机构的设置、监督力量的充实以及机构名称的变更。二是根据《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推进所属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对有关子公司的组织架构调整进行批复。三是按照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安排,起草制定《审理和处分决定执行的工作细则》《二级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二级企业纪委书记履职专项考核办法》《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工作细则》等4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纪检工作制度体系,落实“三为主”要求。四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集团系统内纪检干部和人员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并在加强日常监督和提升谈话技巧方面对纪检干部进行实操培训。注重在所属企业从事过审计、法务、财务等相关专业工作的干部或青年骨干中挑选政治过硬、素质较好的人员,抽调到集团公司纪委各室参与执纪审查、制度制定、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其优势,为精准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人才保障。五是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小组的积极作用,在监督和推动“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中,及时召开协调小组工作会议,集中收集梳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中发现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审计、巡视、人力、财务等相关部门集中推动问题解决,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阶段,已梳理发现各类问题及风险点共计40项,目前已完成整改23项,有17项正在积极推进。六是对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进行了细化,对信息共享、问题移交等工作流程做出了明确要求,促进大监督格局的加快形成。
(三)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不够扎实方面的整改情况
9.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成立集团公司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持续加强对所属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与指导。二是修订《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进一步优化了党建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持续推动二级企业党组织实现党建考核及成果运用全覆盖。三是严格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中林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深入到联系点企业开展专题调研,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完成了2019年度基层党建考核情况反馈工作和讲党课。四是加快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本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原则,对集团所属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进行调整,目前二级子公司基本上实现了党委书记、董事长 “一肩挑”,同时4家二级子公司领导班子力量得到了充实和加强。五是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党组织覆盖质量不高、动态调整不及时、无党员班组、党务机构和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分类指导督导相关企业限期整改。目前,混改企业中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企业,有3家已建立党组织。六是认真传达学习了国资委最新文件要求,修订了《境外企业人事管理办法》,明确了选派境外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0.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传达学习了相关文件精神,加大了与属地管理企业地方党组织的沟通协调力度,在组织设置、换届选举及发展党员等工作上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基本程序,对下属5家党组织设置进行了调整。中林时代、森旅控股、种子公司党总支调整为党委,重庆林投公司党支部调整为党总支,广东国林公司党总支调整为党支部。二是举办1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完成了全系统年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
11.针对选人用人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落实好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明确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要求。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修订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办法》,明确了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以及破格提拔、越级提拔的程序。二是提升外调干部工作质量,明确外调干部多角度多层面的考察方式,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进一步提高精准识人水平。三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修订完善《关于推进中层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加强领导人员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明确了考核评价结果未达到称职者,一年内不得提拔晋升或者进一步使用。
12.针对人才储备不足的问题
一是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资委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在人民大学举办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专题研修班。组织开展优秀年轻干部调研工作,组织各子公司按照条件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人选,重点关注一批生产经营一线岗位和关键岗位的80后干部。二是在全系统内开展组织人事调研,盘点集团人才发展现状,为做好“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奠定基础。三是加大中层干部市场化选聘力度,对外招聘中林集团云南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择优录用原则,组织了多轮面谈,确保人选质量。四是畅通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程、会计、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今年共有168人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
13.针对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有缺失的问题
一是在全集团系统内开展对“裸官”专项清理工作,目前已对1名“裸官”进行岗位调整。二是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对应交流未交流的1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对暂不符合交流条件的1名干部进行分工调整,同时,本着全系统干部资源“一盘棋”思想,加大了总部与子公司之间、各子公司之间干部交流力度,整改期间共对8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三是严格依据“两项法规”开展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对2019年以后干部个人事项查核结果进行了重新研判与认定,对7人处理意见做出了调整;持续加强“两项法规”宣传教育,对纳入填报范围领导人员当面指导填报,及时提供填报指南、学习辅导百问等书面提醒材料。四是召开全系统组工干部专业能力大比武,通过闭卷考试方式加强组工干部对干部管理政策的再学习、再理解,并将考试成绩在全集团内进行通报。五是加强对二级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指导。积极筹备开展对二级子公司2020年度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合中林集团党委内部巡视,开展对被巡视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目前已完成了对所属中国林业物资有限公司党委巡视,深入挖掘在选人用人、薪酬分配和员工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继续推行HRBP机制,在日常工作中以点对点方式指导子公司选人用人工作。
(四)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不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4.针对党委在整改工作中求稳怕乱,对影响企业发展和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缺乏啃硬骨头劲头的问题
一是关于“双清路土地无法开发利用”问题,通过在集团官网发布声明、在地块周边张贴公告等方式明确权属,同时配合公安机关对相关事件进行调查,持续跟进双清路地块土地无法开发利用问题。二是关于“纪检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尚未将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缺乏问责机制”的问题,起草制定《关于监督推动国资委党委巡视反馈意见落实的工作方案》和《中国林业集团公司纪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对国资委巡视整改、集团公司党委巡视下属企业的整改工作同时进行监督,并适时采用听取汇报、调阅资料、重点抽查、实地调研等方式督促从严从细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三是关于“对巡视成果运用重视不够,缺乏举一反三,没有做到标本兼治”的问题,制定印发《巡视整改考核工作规则》,规则中明确将巡视整改与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四是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正在开展对中林生态有限公司党总支的内部巡视,将落实巡视整改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督促抓好成果运用,做到标本兼治。五是对中林集团近三年的问题线索和重点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总结问题产生的规律和成因,结合在办案件线索,对有关单位提出加强选人用人、工程建设管理等方面制度建设的监督建议。
三、下一步整改安排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中林集团巡视整改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效。通过巡视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了中林集团各级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思想认识,破解了一些制约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难题,巩固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下一步,中林集团党委将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强化整改成果运用,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巡视是政治巡视,巡视整改是政治责任、政治任务、政治纪律,是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考验的是我们的政治站位、政治担当。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以及国资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扛起巡视整改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国资委党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系统全面、融会贯通、知行合一上取得实效,确保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把“两个责任”作为必须履行的重要政治任务,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职责立起来,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始终。要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完善党建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质量,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相结合,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党内日常监督,建立完善纪检、审计、巡视等协同的大监督机制,用监督的力量推动工作,用工作的落实强化监督。要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作风,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任务落实
要强化持续整改,做到机构不撤、力度不减、要求不变,对照清单,以“钉钉子”的精神锲而不舍、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做到一个都不放过、一个都不遗漏,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后续整改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考核、销号、问责和报告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巡视整改长效化、常态化。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跟踪,定期督办,评估问效;对立行立改和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检验整改成效,巩固好已经取得的整改成果;对长期坚持事项,加强考核评估和跟踪督促;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专题讨论研究,及时部署落实。要坚持政治站位再提高、整改责任再强化、整改标准再提升,组织开展巡视整改自查和专项督查,对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推动形成巡视整改任务部署、全面整改、督导检查、考核问效、销账销号的闭环管理。
(四)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推动集团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当下改的措施与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加快推动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注重举一反三,既解决巡视反馈的个性问题、具体问题,又解决反映出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确保每一项整改措施均能切实解决难点。结合落实对标世界一流企业专项行动、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央企业党建巩固深化年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把深化巡视整改与党的建设、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视整改成果推动企业发展,在完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突出主责主业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取得新突破,真正把落实整改的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过程,不断放大巡视效应。要时刻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钉钉子”精神,全面、彻底、高标准落实整改方案和各项整改举措,高质量地完成整改任务,推进中林集团实现高质量发展,向国资委党委交上一份满意的巡视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10-85142993,010-85142953;邮政信箱: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37号盛福大厦304房间(邮编100026);电子邮箱:xszgb@cfgc.cn.
中共中国林业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1年3月17日